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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送苗下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对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送苗下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5G06N1511

二、项目名称: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送苗下乡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满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证明;

4. 本项目须配备两名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并取得《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并提供满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5.取得针对本项目《苗木供应能力保障的备案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项目负责人证件、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针对本项目《苗木供应能力保障备案证明》;

5、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6、社保部门出具的满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及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十一、下载链接: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  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分理处 

帐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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