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废标重招招标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科学院委托,就河南省科学院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废标重招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废标重招
二、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763号
三、标段划分:
A标段:商科所实验设备仪器
D标段: 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
G标段:生物所实验设备仪器采购一
H标段:生物所实验设备仪器采购二
L标段:全自动微型粉质仪
N标段:低温速冻机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各项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 26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楼E座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定于 2015年8月5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楼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其他有关事项: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审计报告、纳税证明、企业社保证明(含被授权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六、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59056-80
传真电话:0371-60959056转82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楼E座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