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招标方案予以公示,面向相关供应商、专家、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MC2015-84
2、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项目
3、招标人简介: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6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 010-69805401
4、采购代理机构简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项目人及联系电话:张芬 010—6982819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10-61805154
5、采购数量:1家
6、服务期限:2015年8月-2015年12月31日。
7、管理费用:1560908元
8、采购用途: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
9、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专家、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5年7月22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106室,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zhfen5588@163.com
三、递交意见和建议书的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各供应商、专家、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各供应商、专家、社会公众可以参加2015年7月23日9:30举行的座谈会,须提前电话报名。
联系电话:010-69828192 联系人:张芬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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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7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