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源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8-1501SZTCF019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监测分析设备 | 1 | 项 | 89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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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各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按各分包递交投标文件。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
3、投标人若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2、发售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3、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无须提供。
3、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广东省内注册企业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2.报名文件一式两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6日10:00:-10:3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10: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十三、招标信息公告网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四、招标文件电子版:点击下载
十五、监管单位:河源市财政局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河源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联系电话:0762-3882556
传 真:0762-3392833 联系地址:河源市红星路118
联系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
邮编:517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