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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关于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卷烟助推器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卷烟助推器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QZJL201505027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2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2.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的政府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7投标人无不良的纳税记录;

  2.8投标人两年内未被采购人取消入库资格的不良记录。

  2.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3、《采购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4、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市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20号烟草大楼五楼会议室)。

  7、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赖女士 0595-22586369 

  9、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中标结果。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http://www.zbytb.com/或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林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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