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高速出口-大厂界)照明工程路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香河县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高速出口-大厂界)照明工程
路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7月14日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淑阳镇新华大街97号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高速出口-大厂界)照明工程路灯采购 |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XZX15-XH022 |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主任:0316-858977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亚杰:0311-8602361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供 货 期:25日历天 |
标段划分:1个 |
采购套数:619套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路灯灯具数量:120W 共计282套 200W 共计 309套 2.投光灯灯具数量:200W 共计 28套 3.灯具均为LED灯具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代理授权,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如经销售商报名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
|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9时00分 |
开 标 时 间:2015年8月7日9时00分 |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联系人:杜亚杰 |
联系方式:0311-86023612 |
备注: |
招标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联系人:马朝辉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淑阳镇新华大街97号
联系电话 :0316-858977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杜亚杰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311-860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