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车代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的委托,对 2015年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车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15FG283F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车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2.74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第一部分: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代维服务 第二部分:龙川寻乌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车代维服务 2、采购预算:人民币112.74万元/年 3、成果交付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项目进度要求。 4、服务地点: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内。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非自然人时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 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 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51-283F招标文件.zip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肖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小姐 |
电话: | 020-6279 1619 | 电话: | 020-28368603 |
传真: | 020-8330 9916 8330 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内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510000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王仕良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张小姐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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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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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