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第三中学校园塑胶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潢川县第三中学校园塑胶操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第三中学校园塑胶操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第三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第三中学校园塑胶操场工程;
2.2 招标编号:潢公采 【2015】024号
2.3 建设地点:潢川县第三中学院内;
2.4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潢川县第三中学校园塑胶操场工程;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投标人2012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
(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 月 16 日至 2015年 7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 5 日 14 时 30 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