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路桥PPP项目(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JUNLING[2015]G042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市城市路桥PPP项目(棚改配套道路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择优选择社会投资人。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配套道路项目(新达街打通工程、滨电头道街打通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承担合作期限内项目管理,经营方式为建设施工、养护管理一体化。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指定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一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金股(即无实际经济价值,权益主要表现为否决权而非收益权或其他表决权,金股通常作为1股)。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经营意愿,通过协商,自筹资金增加自身股权比例,获取收益分成。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项目设施的养护管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政府按照设施使用的绩效考核情况分期支付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项目详细情况见《哈尔滨城市路桥PPP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哈尔滨市城市路桥项目PPP合同》(参考范本)、《合资协议》及《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等文本。
2、道路建设施工内容: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管线、交通、照明、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道路养护管理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照明、交通设施、道路排水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清冰雪等服务。
4、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5、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0月31日,总工期82日历天。
6、项目计划规模:总服务费用累计折现值为人民币31,148,381.74元、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为人民币26,406,374.83元(其中总投资为人民币25,943,287.15元)、养护费用为人民币347,007.50元/年(不含路灯、信号灯电费和清冰雪费用)。新达街打通工程道路全长769.543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滨电头道街打通工程道路全长268.29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7、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使用期,建设期1年、使用期10年。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养护质量要求达到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设施维修养护标准。
二、招标范围
从项目公司组建、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移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由不同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名,其中具备第6条规定资质的成员不超过2名,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工程建设经验、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
6、投标人(或组成投资人联合体中的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
1、投标申请人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大厅12号桌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451-87519586),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则由联合体授权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如银行对账单、资信证明等,具备其一即可,要求报名前一周内某时点余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银行出具的有效授信证明(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扣除前述银行存款余额后金额,如前述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则不要求提供银行授信证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应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介绍信和无质量、安全、拖欠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主办方协议书(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提供)。
以上资料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证件、证明类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招标文件购买:
1、凡通过报名者可持单位介绍信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交纳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通达支行
账号:084910087909016
2、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16时00分。
3、注意事项:
3.1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授权主办方统一交纳;
3.2投标人应从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转账至上述账户,且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3.3各投标人汇款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相关转账回执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吴爽
联系电话:0451-8480074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联 系 人:张敏
联系电话:0451-8451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