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空气自动检测站采购YLGLG20151004-GC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就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LG20151004-G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1 | β射线法PM10颗粒物监测仪 | 1 | 台 |
2 | β射线法PM2.5颗粒物监测仪 | 1 | 台 |
3 | 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 | 1 | 台 |
4 | 脉冲荧光法SO2分析仪 | 1 | 台 |
5 |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 1 | 台 |
6 | 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 | 1 | 台 |
7 |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 1 | 套 |
8 | 气象六参数 | 1 | 台 |
9 | 中心站数据处理系统 | 1 | 套 |
10 | 子站数据处理系统 | 1 | 套 |
11 | 系统集成(含安装配件) | 1 | 项 |
12 | 监测子站站房建设(配套附属设备) | 1 | 项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文麒麟 联系电话:0773-2221877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5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贞、徐雪艳;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传真:0773-2889218。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