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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购置食堂、超市托管经营权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0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食堂、超市托管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YZC2015053

  二、项目名称:食堂、超市托管经营权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目前,我校在校生为5500人左右,教职工600余人。我校食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米,共三层,约 1800 个就餐位;其中第三层兼顾教职工就餐服务。食堂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餐具、货架、水池、冰箱、蒸箱、工作台、保温售饭台等。超市分为餐饮楼地下室和教学区两家。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查看。

  学校现行“食堂与超市捆绑经营”的管理模式,本次招标确定两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托管项目的合作单位。分别经营:学校一层食堂和餐饮楼地下室超市、学校二、三层食堂和教学区超市。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经营期间费用情况:

  (1)、中标供应商需每年向学校交纳资产使用维护费人民币13万元。

  (2)、经营方须向学校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3)、经营方必须为在校就餐师生购买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

  (4)、经营方需交纳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及其它费用。

  4、项目托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双方配合的情况,学校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合作。)

  5、项目地点:平遥县春蕾路。

  五、供应商资质: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专业餐饮服务企业。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年检合格的餐饮服务企业相关资质,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投标人近3年具有同类项目的管理服务经验。投标人具有独立经营餐饮业5年以上,并有3000人以上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在全国保障同等或者更大规模单位数量不低于5家(不同的5家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24日(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有关本项目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遥县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健、李小英

  联系电话:0354---5625510   

  传   真: 0354---5625510

  邮箱地址:pyzc5510@163.com

  开户名称: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柳根路建行分理处

  银行帐号:14001707358059912181

  采购单位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13935402896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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