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5205FW
1、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2项目位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代理周期:合同签订后至
2.4招标范围:主要为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所属项目的开评标工作至招标档案归档、备案为止的全部工作。
2.5工作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所属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政府采购的项目业绩,且拟派入本项目招标负责人应具备招标师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证明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招标师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任守华
联系电话:0431-815011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