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6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65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工程规模: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门诊楼1468.12㎡、病房楼2731.17㎡。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2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
2.3.3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城关镇胜利路与科技路交叉口西南角
2.3.4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门诊楼1468.12㎡、病房楼2731.17㎡。
2.3.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360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城关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3—7695182 联系方式: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