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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延交财招标采购[2005]089号  

1.招标条件

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院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工程规模:二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064.58平方米,详见图纸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    期:  12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施工阶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716日—2015722 (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5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0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小潭乡新安卫生院

联系人: 张先生

  话:138373226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女士

  话:13223719365 

电子邮箱:hnjtxxbsc@163.com

8、监督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7        延津县交管办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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