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XJ022015ZFCG0133-2
采购人名称:蠡县民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旭乐 电话:0312-62576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薛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中甜 电话:0312-5075329
电子信箱:hebeixingji@163.com
采购内容:
第二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纪念碑及碑座)。
第三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纪念碑及浮雕)。
采购项目范围:
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纪念碑及碑座设施建设
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纪念碑及浮雕设施建设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完成期限:8月30日之前;具体开始实施时间按照政府及采购人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相关资质证书;
3.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石材加工、雕塑、销售、安装等的内容;
3. 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项目设计的主创人员必须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相关资质证书;
3.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设计的主创人员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5.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中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但是只能中得其中一个标段。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影院三楼信息发布区)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0日14:30分
开标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蠡县电影院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征、范中甜
联系方式:0312-5075329
传真:0312-5075329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