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鲜活食材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金沙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学生营养餐鲜活食材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鲜活食材供应商
二、招标项目编号:JFC-2015-140号
三、项目序列号:140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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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类 | 含鲜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猪排骨、猪脚、猪耳朵。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
2 | 水产类 | 含鱼类、虾类。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
3 | 蛋奶类 | 含鸡蛋、牛奶。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
4 | 调料 | 含白糖、冰糖、食盐、酱油、醋、糟辣椒、豆瓣酱、味精、鸡精、花椒、胡椒、芡粉。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
5 | 蔬菜类 | 含土豆、白萝卜、白菜、洋葱、卷心菜、羊角菜、莴笋、付瓜、茄子、莲藕、花菜、西红柿、豇豆、瓢儿菜、蒜苔、紫菜、大头菜、菠菜、豆芽、品兰、生香菇、青椒、散装玉米、老瓜、冬瓜、手瓜、小南瓜、甜豌、蒜、胡豆、葱、胡萝卜、姜、豆腐、海带、花豆、东豆、豌豆、芸豆、绿豆、花生等。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
6 | 豆制类 | 含豆腐、豆干。数量按采购人订单供应。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开标会议上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进行审查: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 2015年08月05日 12时00分
2.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5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金沙县政务大厅二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大厅二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沙县教育局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
联系人:张天仪
联系电话:159854467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
邮箱: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