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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KWAZ5G2015455)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67号文批复项目资金。项目招标人为 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5] 31 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项目投资86.6万元。

2.2 项目编号:KWAZ5G2015455

2.3 招标范围: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南宁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2.4 服务周期:

1)所有调查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合格评价数据并通过审核。

2)须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免费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

2.5 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水利设计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有承担山洪灾害调查服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协议书或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

5.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5.1招标文件将于2015727731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层)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由各潜在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如下文件(以下证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并要求提供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计划于2015818日上午9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层)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40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编:530400                        编:530001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 唐电生

电话/传真:0771-8252167/8259223     电话/传真:0771-2023394/0771-202610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3945129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771- 8231525

 

 

 

     人: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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