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KWAZ5G201545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67号文批复项目资金。项目招标人为 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5] 31 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项目投资86.6万元。
2.2 项目编号:KWAZ
2.3 招标范围:宾阳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南宁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2.4 服务周期:
(1)所有调查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合格评价数据并通过审核。
(2)须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免费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
2.5 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水利设计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有承担山洪灾害调查服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协议书或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
5.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5.1招标文件将于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计划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40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400 邮 编:530001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71-8252167/8259223 电话/传真:0771-2023394/0771-202610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3945129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771- 8231525
招 标 人:宾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