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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民政局通许县福利院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福利院室外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通许县福利院室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福利院室外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41号
2.3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4投资额:约200万元
2.5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月15日至 2015 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
报名时携带: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如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3939974717                电        话: 1853999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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