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会宁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会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所需的会宁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BGZJ-ZC15275
二、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会宁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高级庭审主机7台,电容话筒56支,音响28台,功放7台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322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报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须提供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七)代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八)投标方提供本项目中数字法庭系统必须和采购人现有办案系统直接实现无缝的双向挂接(非第三方中间件挂接),保证系统间的数据直接进行互联互通和共享,投标方在开标现场需提供采购人现有审判管理系统厂家出具加盖公章的经测试可以实现软件双向挂接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内)备查;
(九)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00:00至2015年7月22日17 :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房间购买,售价200元每份,电子版另加50元。售后不退(不寄售)。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地点:请于2015年8月5日15:00之前递交到白银市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白银高科技产业园二楼西侧),逾期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8月5日15:00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开标。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代理公司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冬梅 联系电话:18993991213
采购单位名称:会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13884269013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