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053 批复号:[2015]融财购计(088)号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 | 医疗 | 1台 | 光能发生器工作频率与心率同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 0591-85235571 | 福清融城清荣大道112号 |
2 | 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 | 1套 | 投标设备为非接触人体有源器械,其配套乳房活检取样探针为一次性无菌无源接触人体有创外科器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3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1台 | PWV:能测量分段的PWV。同机全自动无创同步检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4 | 高清内窥镜系统 | 1套 | 摄像主机具有3CCD标识,摄像主机及摄像头都有FULL HD标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5 | 医用诊断X线机 | 1台 | 摄影管电流:10mA~640mA分档调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6 | 内窥镜手术手动工具 | 1批 | 要为无销钉滑杆设计,可避免手术时销钉脱落的风险。(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7 | 麻醉机 | 2台 | 电子流量计(氧气、笑气、空气),流量范围:0和0.2~18升/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
8 | 医疗器械 | 1批 | 具有≥10寸彩色LED显示屏,可选配触摸屏,≥8通道波形显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合同包一预算价 16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 48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三预算价 28.8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四预算价 123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五预算价68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六预算价 11.5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七预算价63.6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八预算价 18.444万元为最高限价。
5、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为证明投标人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还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不论投标人为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的,都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所应答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可见部分明显不符的,视为所投产品无注册证;明显无法印证的,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申报注册证时所提供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不能佐证的按废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时间:
温馨提示: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要注意时间的安排。
6.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下载或可自购电子版光
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1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
9.2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质疑与投诉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清市政府采购网(http://fqcgb.fzzfcg.gov.cn)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陈忠
电话: 0591-85235571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12109、83312509转825
传 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 陈洪彬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15、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帐 号: 3500187000705251703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