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II、III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II、III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灵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对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计2015年076号
项目编号:宁SSF采招字2015-2024号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其中:
II标段:污泥脱水间设备采购及安装
III标段:电气设备采购及改造安装
四、采购内容:
II标段:离心式脱泥机2套;
III标段:断路器、软启动器、接触器、变频器、电缆、电缆保护管等设备;
注: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连续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包括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4、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II、IIII标段供应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3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八、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7月14日至 2015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扫描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253、7805196。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9.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出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或进账单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9.3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
10.1 2015年8月3日下午 14 时00分(招标人自下午13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C区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下午 14时 00分;
11.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3开标地址: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七楼。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951-5556021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2.1灵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 陈向阳 联系电话:13995396195
12.2窗体顶端
12.2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闫永贵 联系电话:0951—4021324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 灵武市
联 系 人:陈向阳
联 系 电 话:13995396195
代 理 机 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水路绿地21城C区18号楼A座24层
联 系 人:李丽辉、张彬
联 系 电 话:0951-7653719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