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麻章区市政园林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麻章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委托编号:FEGD-CW15286-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CT15286-1
二、采购项目名称:麻章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镇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预算:第一年¥ 1950万元(大写:第一年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服务年限为八年。
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要求 | 服务期 |
1 |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镇区清扫保洁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 | 8年 |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起至在2015年7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4月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 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湛江市麻章区市政园林局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市政园林局
邮编:524000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湛江市麻章区市政园林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