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中心完小录播数字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委托,对“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中心完小录播数字教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中心完小录播数字教室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怒-A2015008
2.3交货及安装地点: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中心完小(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件;
3.3经营范围与所投主要设备的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3.4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经济组织和近三年(2012-2014)财务报表均可参加投标;提供不少于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07月15日至 2015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兰坪县凯茂酒店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项目业绩及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违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此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怒江州兰坪县凯茂酒店二楼会议室;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怒江州兰坪县凯茂酒店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证
本项目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坪县金顶镇中心校
联 系 人:杨仕才
电 话:0886-3220330;130874412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山水新城B5幢1单元17楼1702号
联 系 人:罗学良
电 话:0886-3215858;1770886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