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五莲县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供货商入围甄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市五莲县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供货商入围甄选)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日照市五莲县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供货商入围甄选)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资格,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五莲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五莲县光明路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李帅 杜以娟 陈力芹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18663370097
电子信箱:zb_lishuai@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235104115327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五莲县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供货商入围甄选)
项目编号:WL-ZFCG2015-076
项目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商,包括入围产品的品牌、服务等;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015年09月01日至2018年08月31日。本次招标共分14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投标。
第1包:台式计算机;第2包:便携式计算机;第3包:PC服务器;第4包:复印机(包括数码复印机和速印机);第5包:打印设备(含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第6包:多功能一体机;第7包:数字投影仪;第8包:数码照相机;第9包:数码摄像机;第10包:扫描仪;第11包:交换机;第12包:路由器;第13包:空调;第14包:电视机。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五莲县辖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2.多家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须在日照市五莲县城区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良好的配送货能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能力,能提供五莲本地化服务。
4、供应商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免费(如需邮购,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到达代理机构办公现场报名的以传真(0633-2227959)或者电子邮件(zb_lishuai@126.com)的形式发至代理机构;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4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五莲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8月4日9:30在五莲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