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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林业局管护站建设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林业局管护站建设二次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项目名称:淅川县林业局管护站建设二次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ZDZB[2015]NY011-CZ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寺湾镇管护站和荆紫关镇管护站建设。

第二标段:金河镇管护站和上集镇林业管护站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16日至20157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原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公司可以免费领取本次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带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函;

8)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第一次报名公司此函有效期内仍有效);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地点:河南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路西100米办公楼302

联系人:江晓玢

联系电话:0377-65017188

手机:1833779976618338113788

电子邮箱:hnzdzbgs@163.com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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