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康复实验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的委托,对 残联、康复实验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1N1732
二、采购项目名称:残联、康复实验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260.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说明 A项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务派谴服务 三年 72.8万元/年 中标人与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合同 B项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劳务派遣服务 188万元/年 中标人与广州康复实验学校签订合同 合计 260.8万元
注:服务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5日起至2015年8月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331N173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赖小姐、梁小姐、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7258495-306、302 | 电话: | / |
传真: | 020-8728459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7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刘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赖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25849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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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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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