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告厅座椅、桌子及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汝阳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告厅座椅、桌子及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汝阳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告厅座椅、桌子及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标段
二、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ZY-03-01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
4.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4 质保期:按国家现行质保标准执行
4.5 招标内容:1.5匹变频挂机、3匹变频柜机。
4.6 招标规模:13.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设备的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相关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
5.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递交的证明文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07月15日~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715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三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来10万元以上同类业绩合同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8 月05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 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937986099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137980625 本项目联系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715室
十、公告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