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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关于平顶山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实训中心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学院关于平顶山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实训中心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顶山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实训中心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学院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实训中心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PZC2015-3135Ag-49468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学院内;

2.4 项目总投资:约为 15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平顶山学院内地上一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61.19平方米(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2014年6月份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根据平建【2011】137号文的规定,外省、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7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5年 7  16 日~2015年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22日18:0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3、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 7  16 日~2015年  22 日18:00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 8  13  10 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学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57628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常女士             

  联系电话: 0375-3890368 

2015年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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