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慢性病定点药房部分慢性病药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021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慢性病定点药房部分慢性病药品采购(二次) |
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为降低药品价格,确保我市慢性病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对我市十一家慢性病定点药房经营的慢性病药品目录内部分品种实施统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人配送。 |
包别划分 | 每个品种作为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叁仟肆佰玖拾捌万零伍佰叁拾叁元整(¥34980533.00元),单品种投标限价详见附件:药品需求。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1、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路店 2、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店 3、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分店 4、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百草堂店 5、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宜城分店 6、安庆百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7、安庆药业有限公司新华大药房 8、安庆市先声再康药房有限公司纺织南路药店 9、安庆市开发区平安大药房 10、安徽丰原大药房安庆龙山路连锁店 11、安徽丰原大药房安庆百货大楼连锁店 |
服务期限 | 一年 |
投标申请人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交企业所在省辖市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剂)、GSP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药监部门规定的仓储面积不小于2000m2,冷藏库体积不小于50m3; 7、自有产权的配送车辆不少于5辆,冷链车至少1辆,不包括轿车等办公车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 | 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联系方式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韩友华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3、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庆药业有限公司新华大药房;安庆市先声再康药房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庆市开发区平安大药房;安庆百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采购人代表。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7月14日
附件:药品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