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育新街、宋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开封新区育新街、宋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以汴新城管【2015】65号批准改造,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新区育新街、宋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开封新区宋城路(金明西街-集英街)
3、项目编号:汴新城管【2015】65号
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项目投资:约215万元
6、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8、标段划分:
一标段:开封新区育新街道路改造及排水
二标段:开封新区宋城路(金明西街-集英街)道路改造
三标段:开封新区育新街、宋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累积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一标段提供道路改造及排水工程业绩,二标段提供人行道改造工程业绩。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且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报名时携带:(1)请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总监)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司该项目经理(总监)的2015年1月至6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现场查验;(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出具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等证件(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7)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累积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一标段提供道路改造及排水工程业绩,二标段提供人行道改造工程业绩。;(8)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原件到场,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施工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监理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 的资信保证金,及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 0378-23855392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丁女士 郭先生
电 话:150390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