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国土资源局-邹城市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香城镇稍加改造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香城镇稍加改造区施工)已由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全市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邹城市香城镇
建设规模:约1800万元。
计划工期:从监理签署的书面开工令之日起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邹城市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香城镇稍加改造区施工)》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丘陵。项目区整理面积2042.62公顷,整理后预计新增耕地为35.1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1.72%。工程主要包括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
治理工程主要内容:
邹城市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香城镇稍加改造区施工)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何庄村、邓通村、苗岭村、万庄村、木庄村、前后郭村、大山阴村、褚庄村、戴家村、古路湾村、小山阴村、邢庄村、张马庄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8月 4日9时 0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岗山南路689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2号楼33层7室
邮 编:273500 邮 编:251000
联 系 人:苗伟 联 系 人:卢保国
电 话:0537-5348856 电 话: 0537-2552077 15263705166
传 真: 传 真: 0537-255327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sdjszbjn@126.com
联系电话: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察科)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7.重要说明
7.1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