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JS201501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加工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套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27663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邓先生 0752-27808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2766326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