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就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名称及编号: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5-HXFG009);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日交付使用(含领取特种设备合格证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设备(电梯)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3.投标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4.投标人所投报的电梯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天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
四、现场踏勘安排:
1.时间:2015年7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门市跃进路96号
3.联系人:冯建华
4.联系电话:13827091027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资料的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6日09:30时至10:00时。
2.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4.开标时间: 2015年8月6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 系 人:胡学琴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 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备注:本项目属于社会委托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