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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就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名称及编号: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电梯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5-HXFG009);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日交付使用(含领取特种设备合格证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设备(电梯)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3.投标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4.投标人所投报的电梯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16日至2015年728日,每天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

四、现场踏勘安排:

1.时间:2015年7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门市跃进路96号

3.联系人:冯建华

4.联系电话:13827091027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资料的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6日09:30时至10:00时。

2.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4.开标时间: 2015年8月6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 系 人:胡学琴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   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备注:本项目属于社会委托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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