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4年度产油大县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2014年度产油大县种植类项目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花生配方肥、花生收获机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陵县2014年度产油大县种植类项目
二、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15】14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进行采购,采购总金额192万元。
第一标:购45%花生测土配方肥,采购金额112万元;第二标购置花生收获机80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 一标段投标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测土配方肥。种类为硫酸钾型掺混配方肥,各养分配比为硫酸钾型:氮、磷、钾总含量≥45%。招标结束后,中标企业和招标方一起到田间测土化验,根据化验结果汇同有关专家科学制定肥料配方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含量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通过ISO9001认证的肥料生产企业,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土肥化验、测土配肥),ISO9001认证内容涵盖掺混肥和配方肥,有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同时应为河南省土肥站或农业部批准的2013-2015年度配方肥推广试点企业,产品符合GB21633-2008国家标准。
3.省外企业需出具近2年内在河南省花生上的试验报告,并在河南省土肥站备案2年以上。
4.企业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农业部门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5.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中的测土化验能力,以及时科学合理的指导施肥。
(二)二标段投标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生产厂家;具有税务登记证;供应产品须是列入《2012-2014年河南省重点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2012-2014年国家重点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列入其他省份推广目录的需提供所在省份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生产厂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中标产品的供货期均为合同签定后20天内供完。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15日至2015年0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标段: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含有:土肥化验、测土配肥);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ISO9001质量认证(内容涵盖掺混肥和配方肥),5、产品的生产许可证;6、农业肥料使用证(肥料登记证:N17~19,P2o511~13,k2o13~15);7、河南省土肥站或以上部门2013~2015年度认定的配方肥推广试点企业相关资料。
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2-2014年河南省重点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2012-2014年国家重点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公司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宁陵县农业局
地 址:宁陵县城关镇
联 系 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00955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宁陵县农业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