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农业林业局关于禹州市2015年度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5年度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由许财预【2014】1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禹州市农业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2015年度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九标段二次;
2.2工程编号:JSGC-S-2015046
2.3工程规模:花石镇侯楼村修水泥路共计1680米;
2.4工程地点:禹州市境内;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发包方式:总承包;
2.7标段划分:九标段:花石镇侯楼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2.8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5须持有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4.3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务合同;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劳务合同;
5.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违者取消中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农业林业局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09638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禹州市农林局纪工委监察室 0374-8184908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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