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下仓镇渡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5Z-1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中心受宿松县下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下仓镇渡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对招标船舶所作的设计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船舶的技术资料),完成其所投船舶的全部制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包括船检部门的检验认证),交船,人员培训,文件的交接,保质期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并负责招标人船舶监造人员的监造费用。投标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船期及交船地点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技 术 要 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船期 | 交船地点 | 最高控制价 |
1 | 下仓镇15米渡船 | 详见设计图纸 和技术资料 | 艘 | 1 |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120天内交船 | 下仓镇农技渡口 | 49.58万元 |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详细内容和要求参阅本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船舶制造企业,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造船舶的资质证明,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和服务要求,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钢质船舶的设计与建造经验,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
(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货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标书出售时间:
2、报名地点:宿松县孚玉东路商贸城3号楼3楼
3、联系人:陈女士 0556-7602002
4、标书出售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5、本招标文件售价: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联系方式
宿松县下仓镇人民政府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先生 13965802266 陈女士 0556-7602002
六、备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视情节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309080029200077977
账 号: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