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公安局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承德县公安局委托,对承德县公安局办公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县公安局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CDXZC[2015]108
采购人名称:承德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县下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玉国 0314-3011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板城大街老建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广明 0314-3110059,3110061
采购内容:办公专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专用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类产品的,必须是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效产品。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供应商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15年7月21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首次报名应先登录会员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以自然人报名无效)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领取招标文件到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dxggzy.com)—公共服务大厅—交易文件下载(详见通知公告栏—交易文件下载指南)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交纳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30时,逾时视为放弃
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确定成交人方法: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刘广明
联系电话:0314—3110059,311006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若本项目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招标人将在上述媒体发布废标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已报名或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对该项目继续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