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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南校区)食堂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南校区)食堂设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ZB-2015-ZB1249

采购人全称: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6

联系方式:010-620272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食堂设备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68.58881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714日起至2015728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158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8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房间)。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林凌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传真:010-63509799-860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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