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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法院电梯井道改造及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店区人民法院电梯井道改造及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张店区人民法院电梯井道改造及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GK201534

三、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划分情况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标段一:

电梯井道改造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淄博市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淄博市以外企业提供)有效证件;

3、《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671.78

标段二:

拆除原有电梯1部及新电梯安装

1、生产厂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证件;

2、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有效证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00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0日

8:30—11:30  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405室)  

    3.方式:(1)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4日  上午9时00分整  (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4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4  上午9时00分整  (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4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地址:张店区新村路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3-66777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国女士  蔡女士

 联系方式:15253352552   15695467064

  

                              发布人: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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