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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教育体育局所需淅川县学校食堂设备配备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学校食堂设备配备项目(第二批)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淅川县学校食堂设备配备项目(第二批)

建设地点:淅川县项目所在学校院内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采购内容:该项目为淅川县学校食堂不锈钢锅灶、餐桌、台面立架、电饼铛、蒸饭车、四门冰柜、和面机、消毒柜、平板推车等餐炊具。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该项目全部设备和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等全部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马蹬、香花、九重、厚坡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二标段:上集、西簧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三标段:荆关、老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四标段:毛堂、金河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五标段:寺湾、仓房、盛湾、滔河、大石桥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厨具设备不锈钢制品,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14日至20157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验证,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计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33771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39976677   0377605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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