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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煤矿棚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第二十标段)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08: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第二十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第二十标段)施工及监理

  2.2招标标段划分及规模:

  一标段: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第二十标段)监理;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及保修期内提供监理服务。

  二标段: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第二十标段)施工;总建筑面积9879.8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51.6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28.18平方米。共计3栋6层楼,分别是E4#/E18#/E20#楼。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结构形式:砖混

  2.5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九台市西营城镇

  2.7 计划开工日期:

  一标段: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二标段:2015年 8月10日至2016年7月30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9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0-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入吉监理企业应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一标段信誉要求: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等处罚,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一标段: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二标段:请于2015715日至2015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86日上午90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一标段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二标段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折扣系数0.65;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61.7884万元),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洪铎   

  电话:13844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邮编:130000            

  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13604360018                         传真:81815173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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