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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中山市政项目优化设计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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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中山市政项目优化设计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http://www.szgxzb.com/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表编号:行政(15)0199
二、项目编号:GXZS15021,
三、项目名称:中山市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中山市政项目优化设计研究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服务内容: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中山市政道路优化设计研究(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须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综合或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或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综合或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路桥)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装订在正本,复印件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购买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9:30。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0760-88880032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
联 系 人:陆小姐
电    话:0760-88796698
传    真:0760-88796699
电子邮箱:gxzb_zs@qq.com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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