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河西堡镇中水利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永昌县河西堡镇中水利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昌县河西堡镇给排水管理所的委托,拟对永昌县河西堡镇中水利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DL2015GK- 15
二、招标条件:本项目永昌县河西堡镇中水利用工程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2015】231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河西堡镇给排水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建设内容:新建中水泵房1座,铺设DN150-300PE中水回用管道,总长度16800米。
标段划分:一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
二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监理。
(以上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一标段: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有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二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5、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有效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 年7月14日 08 时 30 分至 2015 年7月18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标段:(1)资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及IC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管理员证书。(2)其他资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二标段:(1)资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2)其他资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总监)、企业当前在监项目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外省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监理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资料。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以Word格式),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 年7月14日 08 时 30 分至 2015 年7月18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休息)
2、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3、标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恕不邮购。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 年8月5日上午 08 :30 –09: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2015 年8月5日上午 09 :30分。
3、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昌县河西堡镇给排水管理所
地点:永昌县河西堡镇金河路与河雅路十字西口
联系人:吕军 电话:15339450900 邮 编:7371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昌市延安路105号(市规划设计院内一楼1-2号)
联系人:马德仕 电 话:13195959744 邮编:737100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