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排烟系统、炊具及餐桌凳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排烟系统、炊具及餐桌凳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排烟系统、炊具及餐桌凳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ZY-05
三、资金来源: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 投 资 额:约300万元
4.2 供 货 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4.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4.5 招标内容:一标段:餐厅排烟系统、炊具;
二标段:餐桌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5、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07月14日~2015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715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三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来200万元以上同类业绩合同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08 月05日15时00分
接收地点: 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报业集团2楼西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721616786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137980625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