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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马颊河西湖桥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乐县马颊河西湖桥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乐县马颊河西湖桥新建项目已经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建设南乐县马颊河西湖桥新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南乐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人)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南乐县马颊河西湖桥新建项目

1.2招标编号:HNLH-20150701

1.3工程位置:南乐县马颊河西湖

1.4工程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工程量及内容

1.5投资来源:县财政资金

1.6  期:120日历天

1.7质量标准:合格

1.8支付方式:4:3:3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不得有在建工程)。(注:工程结束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

四、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报名;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需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否则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8、拟派往本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

9、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造价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0、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11、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中标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三项同时具备),要求提供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各一份;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3、资信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提交以上资料2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7132015年7月20(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金堤路交叉口瑞璞紫景园29#801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濮阳市中原路与金堤路交叉口瑞璞紫景园29#801室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费1000/套,售后不退。

七、保证金缴纳

1、资信保证金为壹佰万元,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乐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031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6919008  1883930355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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