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学中心展陈内容转换专题研究项目公开招标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务院参事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国学中心展陈内容转换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并就公开招标事宜发布如下公告:
1、 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国学中心展陈内容转换专题研究项目
1.2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 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2、 招标方式、内容及脚本转换周期要求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照国学的最高学术殿堂的展陈建设要求,对中国国学中心的六个场馆展览文本进行展陈脚本转换,包括:国学堂、青少年国学体验中心、国学主题馆、民族文化馆、光耀中华馆、文字馆展陈脚本转换。
2.3 转换周期要求: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提交投标报名资格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团队;
3.1.3 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完成过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3.2.1 若满足上述3.1款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数量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审查方式,择优邀请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 若满足上述3.1款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数量在7家及以内时,招标人将邀请满足3.1款资格条件的全部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2.3 只有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4.1 满足上述第3.1款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 7 月 14 日—2015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按照4.2条的规定提交投标资格申请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一式两份密封的投标资格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4.2.1 投标申请人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3 近三年内(2012年7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止)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主要章节或成果文件等。
4.2.4 拟派主创团队情况说明及各成员简历(简历至少包括各成员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
4.2.5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资格能力的其他资料;
4.2.6 投标人应当将上述资料按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中国国学中心展陈内容转换专题研究项目投标资格申请文件”,并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5、 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评审工作结束后,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接收投标邀请函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与该项目有关的招投标活动。
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44
联系人:苏显达、徐丽娜
联系电话:010-88395155-8025/8059
传真:010-88393537
8、 招标人:国务院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