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收割机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收割机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收割机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JZZZB2015-059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约翰迪尔联合收割机 | S660型 | 320马力 | 台 | 3 |
2 | 约翰迪尔挠形 割台 | 625F型 | 7.6米 | 台 | 3 |
3 | 约翰迪尔玉米割台 | 608C型 | 8行,70cm | 台 | 3 |
4 | 配件及工具 |
|
| 套 | 3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2要求投标人为农业机械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机械设备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均提供副本)、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201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须在黑龙江省设有独立注册的分公司或公司注册在黑龙江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3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嫩江县财政局家属楼北楼4号车库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储粮办公楼(嫩江县嫩兴路5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清
项目联系电话:185452104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嫩江县嫩兴路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雪清、18545210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剑、18045673335
代理机构地址: 嫩江县财政局家属楼北楼4号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