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灭火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工业大学的委托,对“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灭火器维修项目”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灭火器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1507-HXTC-IA1158
3、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联系电话:010-67391606 李老师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货物(服务)名称和数量:
包号 | 品目明细 | 是否进口 | 拟定供货商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15-1 |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灭火器维修项目 | 否 | 2 | 337,177.00 |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投标人须具备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
6.4 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3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时间: 2015年7 月 14 日 起至 2015年 7 月 20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406室)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8 月 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5年 8 月 3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融大厦二层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开标地点:华融大厦二层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其他:
15.1 投标人只可对整包投标,不得拆包投标,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1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5.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宇、黄喆 电 话:010-57019602 ;010-63989602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406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周洁琼、黄喆、刘京
16、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1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报名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
⑤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⑦ 银行资信证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立的有效复印件,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⑧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⑨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中体现买卖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部分、双方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须提供买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