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文【2014】69 号、郑东文【2014】8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工程
2.2招标编号:XCZB00-1507023
2.3项目规模:规划占地面积约44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地块:宗地三:地块编号为BS
2.4建设地点:郑东新区永盛西路以南、京港澳高速以东、桑林东路以西;
2.5招标范围:所投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通风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同时通过消防部门专业验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宗地五:地块编号为BS
第二标段:宗地五:地块编号为BS
第三标段:宗地三:地块编号为BS
第四标段:宗地三:地块编号为BS
详细信息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各标段均 47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6其他要求
3.7同一投标人仅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备注:1、上述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联合中心大厦11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78827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3976168
传 真:0371-63976221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