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梁北镇郭村排水恢复工程
1、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梁北镇郭村排水恢复工程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梁北镇郭村排水恢复工程项目
2.2工程地点:禹州市梁北镇
2.3工程编号:SFCG-15-02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构告知函;
3.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市颍川办事处商贸大世界南6路)。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4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
5.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6企业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构告知函;
5.7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设计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市颍川办事处商贸大世界南6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000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禹州市梁北镇纪律检察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4-8159110